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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芮城交警昼排夜查破获肇事逃逸案

    信息发布者:蒋晓伟
    2017-03-09 20:30:11   转载

        2月23日,芮城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经过16个小时的昼夜连续奋战,终于破获了2月22日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月22日19时34分左右,芮城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指挥中心110指令:曹风线学张街道西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被撞,肇事车辆逃逸,请出警。接警后,事故科副科长尚帅带领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
        经勘查,现场受害人已死亡。尚帅立即将情况向事故科科长周东红及队领导作了汇报,大队长尉俊峰责成教导员张建学带领民警速赶往案发现场,指导侦破此案。
        张建学一行到达现场后,经过对路面痕迹和死者的伤痕进行勘查和分析后,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两辆车,其中一辆将其撞倒,另一辆又将其碾压致死。于是,事故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走访案发现场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一路调取沿途监控视频,对调取的嫌疑车辆进行排查比对。
        当民警正在对事故现场的痕迹作进一步勘查取证时,阳城派出所打来电话,告知肇事嫌疑人刘某某前来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驾驶自己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学张街道西侧由东向西行驶时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于是,尚帅立即趋车前往阳城派出所将嫌疑人刘某某带回大队进行审讯调查。
        与此同时,通过调取现场监控,民警发现第二辆肇事车辆为皮卡车,且后尾灯右小灯不亮。于是,张建学、事故科指导员姚少春决定连夜对途经该路段的皮卡车逐一见车见人,仔细排查。周东红深夜深入县医院太平间,对尸体伤痕进行再次查验,发现死者头盖骨有部分毛发缺失。根据这一情况,在对所有经过事故现场的皮卡车进行排查比对时,民警重点检查车辆轮胎及底座有无碾压血迹或者粘贴毛发痕迹,以车找人。当排查到晋MQF7**号金杯牌轻型普通货车时,该车车主谎称其不便接受检查,民警立即赶赴其家中要求其将车开往芮城县宏远汽贸公司,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底座粘有血迹和毛发,同时发现该车车况与案发现场车况相吻合,在铁的事实面前,该车车主孙某某对自己的肇事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月22日19时许,刘某某驾驶小轿车行至曹风线芮城县学张乡街道西侧时,将行人撞倒后逃逸,随后,孙某某驾驶货车行至该路段,将被刘某某撞倒的行人碾压致死后逃逸。事故发生后,两驾驶人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均驾车逃逸,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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